关于组织评审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公告
来源: 民政部门户网站 时间:2016-08-17 15:12
各有关单位:
7月中旬,《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遴选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通知》下发后,社会各界报名踊跃,至报名截止日8月5日,共有47家平台递交了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平台申报材料。
近期,经征求各方意见,形成了《形式审查一票否决指标》和《专家评审指标》(见附件1)。8月16日,我部邀请社会组织代表、捐赠人代表、公益慈善专家、信息化专家和媒体代表共计18人,根据《形式审查一票否决指标》对各家申报材料进行了形式审查,计有29家通过审查、18家未通过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平台名单见附件2)。
请通过形式审查的29家单位,于8月20日(星期六)到民政部机关参加专家评审与答辩。具体安排如下:
一、8月18日(星期四)下午5点前,将答辩人及随员姓名、单位、职务、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及车号传真至010-58124051;弃权单位,请提出书面申请并发传真。
二、8月19日(星期五)上午,通过网络方式抽签,确定第二天答辩次序;中午12点前,将答辩演示PPT发送至2747530968@qq.com,邮件标题和文档标题为:××号答辩材料。
三、8月20日(星期六)上午,答辩次序前15家平台,于8:30之前,到达民政部机关3号楼多功能厅门口并签到;答辩次序后14家平台,于12:00-12:30,到达民政部机关3号楼多功能厅门口并签到。签到后,请接受工作人员安排,入座指定位置,并按序答辩。每家答辩10分钟,其中演示环节6分钟,提问环节4分钟;超时者,将予扣分。当天所有答辩结束,依《专家评审指标》打分的结果及排名经专家团队确认并共同签字后,通知到各参评单位。
四、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开、公正性,专家团队由公益慈善专家、互联网专家、慈善组织代表、两会代表、新闻传媒代表、捐赠人代表等方面人员20人左右组成,评审专家与参评平台无实质利益关联;评审设立观摩区,因场地有限,为新闻媒体开放10个席位、为公募基金会开放10个席位(8月18日下午5点前,有意者请将单位、姓名、记者证号或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010-58124051,一家一人,先报先得、报满为止,未接通知即未获得)。观摩人员必须接受工作人员及安保人员统一安排,保持肃静状态,不得干扰正常秩序。
五、评审结果出来后,例行相关程序,由民政部向社会公示一周。通过公示的平台,将入围首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名单,并要对照9月1日实施的《慈善法》及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做好平台完善、社会公开承诺等工作,自觉接受后续动态管理和全社会的监督。
六、参评单位代表和观摩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
2016年8月17日
联系电话:010-58124058 4046 4049
传 真:010-58124051
电子邮件:27475309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