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2014年
“我们的中国梦·文化志愿服务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文明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文明办,文化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按照《文化部 中央文明办关于广泛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文公共发〔2012〕31号)的任务要求,文化部、中央文明办将2014年确定为“文化志愿服务推进年”,围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志愿服务基层行”主题,广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中国梦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美好理想,体现了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理想追求。2014年“文化志愿服务推进年”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将文化志愿服务事业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围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志愿服务基层行”主题,赋予文化志愿服务深厚的文化内涵和鲜明的时代特征,通过“大舞台”、“大讲堂”、“大展台”等活动载体,运用多种文化艺术形式,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丰富基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弘扬志愿精神,培育志愿服务文化,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坚定人们对美好幸福生活的憧憬和向往,激励人们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二、主要内容
活动以“中国梦”、“文化艺术”、“志愿服务”为主要元素,分层级、分类别组织实施。一是国家艺术院团在地(市)级城市举办公益性演出、专题讲座和艺术展览等。二是内地文化志愿者为边疆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实施以文艺演出、培训讲座、文化策划、艺术采风、文化展览等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志愿服务项目。三是各级各类文化馆(站)、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依托文化惠民工程、重要节日纪念日,招募组织文化志愿者,通过到馆服务、流动服务等,深入社区、村镇、校园、厂矿,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活动主要由2项示范活动和9个主题活动组成,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一)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指导实施2项示范活动
1.“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文化部牵头为内地与边疆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搭建横向交流平台,组织招募文化志愿者为边疆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实施文化志愿服务项目,丰富边疆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文化部将指导实施一批重点文化志愿服务项目。(活动方案见附件1)
2.“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志愿服务走基层活动。文化部牵头为国家艺术院团和地方搭建纵向交流平台,组织国家艺术院团到地(市)级城市开展公益性演出活动,将优质文化资源引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将高雅艺术送到基层,不断提升群众文化生活品质。(活动方案见附件2)
(二)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文明办组织开展9个主题活动
1.“传递书香 见证成长”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化志愿者参与各级公共图书馆讲座培训、图书导读、读者咨询等各项服务,为读者学习知识创造良好环境。
2.“精彩生活 幸福使者”文化馆(站)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化志愿者积极参与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艺技能培训、参加各种文艺演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3.“共享历史 感受快乐”博物馆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化志愿者担任讲解员、参与展览布展、协助做好文物档案整理、开展文物知识普及活动等,让人们在认知和欣赏过程中,增长见识,陶冶情操。
4.“感受艺术 美丽心灵”美术馆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化志愿者担任导览员、讲解员,参与举办美术讲座,普及美术知识,提高大众的审美水平和欣赏能力,吸引更多群众走进美术馆感受艺术的魅力。
5.“文化惠民 为您服务”文化惠民工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化志愿者协助做好重大文化惠民工程的技术支持、政策宣传、资源整理等工作,推动社区文化、村镇文化广泛开展,活跃城乡基层文化生活。
6.“文化暖心 点亮生活”关爱特殊群体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化志愿者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和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志愿服务,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7.“欢乐节日 爱我中华”节日纪念日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利用传统节日和纪念日,组织文化志愿者举办文艺演出、演讲比赛、诗歌朗诵等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传统文化。
8.“文化公益 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吸纳热心文化工作的企业人士加入文化志愿者队伍,参与公益性文化活动。通过企业冠名、活动宣传、新闻报道等方式,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文化志愿服务工作。
9.“关爱成长 快乐生活”乡村学校少年宫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化志愿者加入乡村学校少年宫志愿辅导员队伍,就近就便组织农村学生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农村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三、活动原则
(一)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联合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文化志愿服务,进一步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文化志愿服务的合力。
(二)供需对接、服务基层。以城乡基层社区为重点服务区域,围绕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和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开展针对性服务,服务项目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
(三)建立机制,着眼长效。建立健全文化志愿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完善各级文化志愿服务组织网络,推动文化志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3月):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制定全年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发动本地区、本单位各级文化部门积极参与;按照2项示范活动和9个主题活动的具体要求,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文化需求,设计一批针对性强的服务项目。文化部将适时召开项目推介会,推动内地与边疆、地方与国家院团的对接。
(二)具体实施阶段(4-10月):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按计划实施具体服务项目;结合活动开展加强文化志愿服务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进一步规范文化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服务记录、服务激励等制度;同步展开对文化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和文化志愿者突出事迹的收集整理和宣传推广工作。
(三)总结表扬阶段(11-12月):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和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文化部公共文化司报送总结报告。文化部将适时召开总结表扬会议,对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进行表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和有关单位要把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志愿服务基层行”系列活动纳入工作总体部署,纳入年度考评指标,做好组织指导和统筹推动,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二)加大对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和推广。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和有关单位要同步策划活动宣传方案,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手机报等新兴媒体,采取动态报道、评论报道以及专题报道、系列报道等多种宣传方式,充分展现活动成果和志愿者风采。文化部、中央文明办将组织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对重点活动进行实地报道。
(三)加强对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支持和保障。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和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引导作用,积极拓展社会筹资渠道,为活动开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要尊重和保障文化志愿者权益,在组织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时,为文化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制定活动安全预案,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要对在活动中作出积极贡献的优秀组织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切实保护好文化志愿者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具体项目报送要求详见附件,如有不明事宜,请与文化部公共文化司权益保障处联系。
联 系 人:关红雯 刘亚东 程韦宇
联系电话:010-59881733、59881726(传真)、59881777
电子邮箱:ssminzu@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年“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方案
2.2014年“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志愿服务走基层活动方案
3.2014年“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需求项目申报表
4.2014年“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供给项目申报表
5.2014年“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志愿服务走基层活动“服务资源包”填报表
文化部 中央文明办
2014年2月20日
附件1
2014年“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边疆民族地区的文化援助力度,2014年文化部、中央文明办决定继续组织开展“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简称“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充分发挥文化志愿服务在支持边疆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着力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和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各地区各民族间文化交流,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二、活动形式
以“大舞台”、“大讲堂”、“大展台”为基本载体,通过双向互动形式实施文化志愿服务项目,搭建内地与边疆、发达地区与前发达地区文化帮扶与交流平台。
(一)大舞台。组织文化志愿者深入边疆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为当地群众提供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文艺演出;利用内地文化设施资源,为边疆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优秀文艺团队到内地演出提供便利。
(二)大讲堂。组织文化专家学者、艺术人才和技术人才等作为文化志愿者,赴边疆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开展专题讲座、文化策划、文艺辅导、技能培训等服务;在内地设立培训基地,为边疆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培训基层文化骨干。
(三)大展台。组织文化志愿者在边疆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开展文化展览和艺术采风活动;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播手段,为边疆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提供数字文化服务,支持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
三、服务地区和志愿单位
(一)服务地区。内蒙古、黑龙江、辽宁、吉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以及其他省的贫困地区。
(二)志愿单位。内地省(市)文化厅(局)和文化部直属单位。鼓励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城市及其他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四、实施步骤
(一)提出供需。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和文化部直属单位分别研究提出文化志愿服务需求和供给项目,向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申报;文化部公共文化司整理发布“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包”。
(二)项目对接。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召开供需项目对接会,双方通过充分论证和双向选择,确定拟实施项目和承办单位。
(三)签订协议。承办单位签订项目协议并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有关筹备工作。
(四)组织实施。承办单位根据协议内容组织实施文化志愿服务项目。
(五)督导评估。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负责对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和绩效评估。文化部根据评估结果对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一定奖励。
五、活动保障
(一)活动经费。“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经费主要由志愿单位承担,文化部根据活动开展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二)管理考评。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和有关单位要将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把活动开展与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之间联动合作与资源共享有机结合,统筹制定活动方案,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及时向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反馈活动进展情况,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活动总结。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和有关单位参与活动情况将作为文化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
六、材料报送要求
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和文化部直属单位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分别研究提出文化志愿服务需求和供给项目。项目要紧密结合边疆民族地区文化发展需要和群众实际文化需求,鼓励小型轻便、规模适度、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项目;服务区域要以基层(县、乡、村)社区为主,重点向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倾斜;项目预算要体现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请边疆民族省(区)文化厅填写《2014年“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需求项目申报表》(附件3),请内地省(市)文化厅(局)和文化部直属单位填写《2014年“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供给项目申报表》(附件4)于2014年3月15日前报送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电子版发至邮箱)。
附件2
2014年“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志愿服务走基层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鼓励高雅艺术走进基层服务群众,2014年,文化部、中央文明办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志愿服务走基层活动(简称“大地情深”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坚持“志愿服务、需求导向、自主参与、多方共赢”原则,将高雅艺术以志愿、公益的方式引入基层公共文化建设,进一步整合文化资源,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群众文化艺术素养和审美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让人民群众共享艺术发展成果,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活动形式
由文化部搭建平台,国家艺术院团作为志愿单位,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城市或创建城市作为主要服务地区,举办公益性演出、艺术辅导和展览。
三、志愿单位和服务地区
(一)志愿单位(14个)。
1.文化部直属艺术院团(9个):国家京剧院、中国国家话剧院、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响乐团、中国儿童艺术剧院、中央歌剧院、中央芭蕾舞团、中央民族乐团。
2.中直国家机关文艺院团(5个):中央民族歌舞团、中华全国总工会文工团、中国广播艺术团、中国铁路文工团、中国煤矿文工团。
(二)服务地区。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城市为主,其他有条件的地(市)级城市可申请参加。
四、实施步骤
(一)申报阶段。国家艺术院团根据自身资源,确定参加活动的剧目、讲座和展览内容,报送文化部公共文化司;文化部公共文化司整理发布“国家优质文化艺术服务资源包”;活动参与城市文化局根据“国家优质文化艺术服务资源包”内容提出需求,经本省(区、市)文化厅(局)同意后向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申报。
(二)对接阶段。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召开项目推介会,协调国家艺术院团与活动参与城市文化局进行充分沟通和双向选择,确定服务项目,双方签订项目协议。
(三)实施阶段。国家艺术院团和活动参与城市文化局根据协议实施志愿服务项目。
(四)总结阶段。国家艺术院团和活动参与城市文化局分别向文化部公共文化司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五、活动保障
(一)活动经费。“大地情深”活动经费由活动参与城市承担,国家艺术院团的公益演出劳务费、演职人员当地食宿费、往返交通费、道具运输费等由文化部直接对活动参与城市给予适当补助。活动可采取赠票或公益性票价方式售票,不得采取营业性票价售票。观众要重点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和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倾斜,并通过赠票方式组织观看。
(二)管理考评。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要加强对活动的协调、指导和支持;国家艺术院团和活动参与城市文化局要将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责任人,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及时向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反馈活动进展情况,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活动总结。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城市要把活动开展与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之间联动合作与资源共享有机结合,开展活动情况将作为创建过程管理的重要考评依据。
六、材料报送要求
国家艺术院团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认真研究设计文化艺术服务资源。服务资源设计要按照“三贴近”原则,既要体现国家院团艺术发展水平,又要切合基层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注重群众文化艺术素养和审美水平的普及与提高。请有关国家艺术院团填写《“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志愿服务走基层活动“服务资源包”填报表》(附件5),于2014年3月15日前报送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电子版发至邮箱)。
附件3
2014年“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需求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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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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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形式 |
□大舞台 □大讲堂 □大展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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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
拟实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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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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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人数 |
服务对象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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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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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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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注:1、申报单位为边疆民族省(区)文化厅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2、每个项目须单独填表。
3、实施时间具体到年月,实施地点具体到市、县级。
附件4
2014年“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供给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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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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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形式 |
□大舞台 □大讲堂 □大展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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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
拟实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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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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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人数 |
服务对象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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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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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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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注:1、申报单位为内地省(市)文化厅(局)和文化部直属单位。
2、每个项目须单独填表。
3、实施时间具体到年月,实施地点具体到市、县级。
附件5
2014年“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志愿服务走基层活动“服务资源包”填报表
院团名称(盖章):
演出剧目名称 |
演职 人员 数量 |
公益性演出费用 (元/场) |
最低 演出 场次 |
意向地区 |
配套讲座 或展览内容 |
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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